湖南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年“五一”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湘钢国贸公司原总经理黄刚违规收受高档酒、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至2021年,黄刚在担任湘钢国贸公司总经理期间,授意公司有关人员通过虚列支出、截留企业所得税奖励方式,套取资金93万元设立“小金库”,并收受供应商27瓶茅台酒,用于超标准接待、大吃大喝、乱发津贴补贴和违规公款送礼等。2022年1月,黄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收缴违纪所得。
2.衡阳市南方大厦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罗荣生违规安排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罗荣生在衡阳市南方大厦公司企业改制、化解银行债务、招商引资、综合治理、增资跑项、消防税务检查、维稳等工作中,违规安排公务接待共计52.6335万元,其中烟酒消费23.1937万元。2021年11月,罗荣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3.株洲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在主题党日活动中改变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21年7月23日至25日,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三田率局机关党总支55名党员干部和11名家属党员前往怀化市芷江县等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月24日,时任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杨翔同意朱三田组织参与主题党日活动人员变更行程,前往湘西自治州博物馆、凤凰古城、芙蓉镇等地自费游玩。2022年1月,朱三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翔受到诫勉处理。
4.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孙建秋等人借走访慰问之名搞违规吃喝问题。2021年2月18日至20日,孙建秋带队到所辖的平江县、华容县、岳阳楼区、云溪区、屈原管理区5个管理部开展无实质内容的慰问活动,有的地方仅停留20分钟左右,主要活动是吃饭,连续5次在各管理部食堂及有关下属家中违规接受宴请并饮酒,其中4次饮用高档白酒。2021年,该中心还发生多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接受违规公务接待并饮酒问题,孙建秋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8月,孙建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其他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5.原邵东县委宣传部违规发放报刊发行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9年,原邵东县委宣传部将邵阳日报社和邵东邮政分公司返回的党报党刊发行费136.09万元、湖南红网返回的红网手机报信息费60.8万元,作为发行补贴发放给本单位干部职工,其中时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永格个人领取13.636万元。2021年8月,刘永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1月,时任常务副部长彭鹤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部长邓星照、新闻组组长魏志刚、理论组组长王梅淑3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6.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成志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1月至2021年7月,成志坚担任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与家人在郴州、长沙等地先后接受13名矿山老板安排的18次宴请,费用折合共计4.5392万元。成志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成志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
7.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洪波安排公款装修私营餐馆用于单位定点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杨洪波为了规避公务接待监管,与某私营餐馆商议后,由吉首市交通运输局出资19.7万元将该餐馆顶楼装修作为该局接待场所。至2019年初餐馆停止营业前,吉首市交通运输局每月均会到该餐馆吃两三次饭。杨洪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杨洪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7起案例,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反腐高压之下,少数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有的私设小金库搞吃喝送礼,有的“搭车”党建活动借机旅游,有的大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有的公款装修接待场所隐蔽吃喝。违纪情形虽有不同,但都是享乐奢靡突出问题,有些还是“一把手”带头顶风违纪,与新时代作风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必须坚决整治。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防止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的情绪,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铁规矩、硬杠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本质要求,紧扣公款、公权,突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永远吹冲锋号。紧盯“四风”与腐败相互交织、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问题,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作风温床,不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