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增设儿童福利处意味着什么
今年1月,民政部“三定”方案公布,在总体机构和编制不增加的情况下,设立了“儿童福利司”。为对标民政部职能设置,湖南省民政厅增设儿童福利处,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和儿童收养工作由原来一个处室的一块业务,升格为一个独立的业务处室。“民政系统对儿童福利工作越来越重视,作为一个新设立的处室,儿童福利处要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实,确保对特殊儿童群体的保障和关爱保护政策落到实处,让他们过上幸福生活。”5月9日,湖南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张颖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说。
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设儿童福利科室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职责包括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等。省民政厅对标民政部职能设置,增设儿童福利处。
张颖介绍,在处室人员配置方面,充分考虑有儿童工作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队伍,“处室现在共5名工作人员,全部都是有多年相关工作经验的”。
4月30日,处室人员全部配备到位。五一假期过后,儿童福利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分管厅领导的带领下,到市、县开展调研,走访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留守儿童之家,为下一步科学谋划全省儿童福利工作打基础。
目前湖南共有60所儿童福利机构、41所经批准设立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五千余所儿童之家和137家收养登记机构。“今后这些都在我们的指导管理范围之内。”张颖说,下一步,将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新时代儿童福利发展和儿童保护发展规划,落实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体系,健全儿童事业发展机制。此外,省民政厅也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对标部、省做法,设立单独的儿童福利科室,“将湖南儿童工作做得更加有声有色,争取做出全国样板”。
重点关爱四类特殊儿童群体
“孤弃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流浪儿童是儿童最需要帮助的特殊群体,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关爱对象。”张颖说,“做好儿童福利和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特殊儿童群体的保障和关爱保护服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需要家庭、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责任。”张颖介绍,最近,儿童福利处工作人员正在与湖南各大含有社工、心理学等专业的院校和有关儿童工作的社工机构对接,“提前和这部分儿童服务专业机构进行对接,也是为今后发动专业人士参与基层儿童帮扶活动做打算。”
张颖也呼吁更多专业的义工团队、爱心妈妈加入,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和发展好儿童的权益,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观察 儿童福利工作日益受到重视
综观民政部机构改革历史,儿童福利的相关职能越来越受到重视。
1988年印发的民政部“三定”方案中,明确由社会福利司负责儿童福利院的工作。1993年机构改革,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制订有关婚姻管理、儿童收养、殡葬管理和对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等工作。儿童福利的工作职能开始大幅增加。2008年,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正式成立,分管工作中包括儿童福利事业。2016年,民政部在社会事务司正式成立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此后,又把原来隶属于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的儿童福利处调整到社会事务司,将儿童福利与儿童保护职能集中到一起,专职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19年1月,民政部单独设立儿童福利司。 (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