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5 09:24 大 中 小
一、起草背景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要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服务体系。今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六十周年,由省民政厅牵头,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联合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若干事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等法规规章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不断提升我省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兼顾政策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志愿服务有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广泛、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志愿服务体系,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了志愿者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聚焦志愿服务规范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是做好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工作。各地慈社科(股、室)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局(科、股)根据《通知》明确的责任分工,按照志愿组织章程核准和名称标识公告流程,做好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工作。
二是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与相关部门组建联合抽查小组,根据《通知》明确的抽查内容、抽查对象和不得认定为志愿服务的4类活动,每年定期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抽查工作。
三是规范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使用。各部门须统一使用或按照有关标准接入中国志愿服务网、湖南志愿服务网,使用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记录相关信息。
四是加强社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强调城乡社区、单位内部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本单位同意成立的团体,可以在本社区、本单位内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四有”标准指导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做好登记注册和相关记录证明出具工作。
此外,《通知》还对志愿服务组织信息采集表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