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湖南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财政部、民政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迅速下发通知,进行部署调度,认真开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2023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11月7日,财政部、民政部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30号),提前下达湖南省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12971万元。2023年6月25日,财政部、民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62号),下达湖南省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1305万元。财政部、民政部合计下达湖南省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4276万元。同步下达了对我省的区域绩效目标。
(二)省级下达2023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12月23日,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2〕99号),提前下达各地方单位彩票公益金12971万元。2023年7月27日,湖南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23〕46号),下达各地方单位彩票公益金1305万元。湖南省共下达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4276万元。根据资金分配情况,省级同步向市州分解下达了区域绩效目标。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3年度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14276万元,全年执行资金12627万元,执行率为88.85%;配套地方资金2540.59万元,全年执行资金2440.37万元,执行率为96.1%;其他资金445万元,全年执行资金445万元。全年共投入资金17261.59万元,全年执行15512.37万元,执行率为89.87%。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科学分配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用好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通知》等规定的范围和使用方向分配资金。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经过市县申报、逐级审核、集中评审等环节,形成分配方案,经厅党组会集体研究,两厅共同审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及时下达资金。加强与民政部、省财政厅的对接沟通,及时掌握资金下达情况。组织市县提前做好民政项目储备,完善前期手续,纳入民政重大项目库管理,所有支持项目均从项目库中遴选,确保尽快形成分配方案,及时下达资金。三是规范财务管理。指导全省民政系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彩票公益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有关要求,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支出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财务处理及时、报销手续完备、会计核算规范。四是强化绩效监管。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执行情况,对进度较慢地区开展督促检查。强化审计监督。按照本级全审、下级抽审、层层督查、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实现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审计全覆盖,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安排资金重点支持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社会公益四类项目,严格落实年度总体目标。具体为:
一是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聚焦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和国务院《“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指标要求,安排资金4200万元支持17个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和区域综合养老中心新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新增护理型床位1860张,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力。2.根据我厅《关于“十四五”时期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安排资金3205万元在12个市州102个县市区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1156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按照“一户一策”原则,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对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进行改造或配置手杖、防走失等老年人用品,切实提升了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3〕12号)要求,对获得国家养老服务真抓实干先进地区的娄底市,中央财政予以1000万元奖励,用于养老设施建设和开展养老服务。
二是儿童福利类项目。1.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已满18周岁的孤儿且在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每学年1万元进行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顺利走入社会,安排资金1757万元。2.根据民政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重点推进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安排资金600万元,支持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项目,配置教学、康复、医疗、文体、日用电器等设施设备;开展了全纳教育、康复师能力建设、心理标准化建设、儿童养育能力提升、童心同护社工服务等活动。该项目较好的改善了在院儿童生活、学习环境,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全面提升了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综合服务水平。3.安排资金202万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本省户籍0-18周岁及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孤儿提供医疗资助。该项目的实施,帮助病残儿童及时得到优质医疗服务,减轻了病残儿童因疾病带来的痛苦,提高了全省孤儿医疗康复救助水平,保障了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安排资金1084万元,支持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等56个市县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各地围绕社区康复多层次、多元化服务需求,不断丰富残疾人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求助医生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服务项目,为残疾人提供了多种类的康复项目,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更好融入社会,减轻家庭负担。安排资金750万元,支持岳阳市康复医院设施建设、娄底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建设和常德市康复医院设备购置。安排资金350万元,支持娄底市、资兴市、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中心,为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新增照护床位195张,集中照护困难重度残疾人205人次。安排资金93万元支持省本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孵化服务,为全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指导和服务,直接服务人员培训300人次,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服务机构100个。
四是社会公益类项目。1.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685万元支持殡仪馆新改扩建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2.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发挥省内优秀公益慈善组织和相关单位的专业服务优势,组织有条件、有实力的24家社会组织在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益伴乐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逆风飞翔·事实孤儿同行计划”、“青柚课堂”儿童性教育、“精康融合”精神障碍患者社区融入、“医疗直通车”儿童健康服务等系列公益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经济困难患儿及家庭等特殊群体提供常态长效服务。共培育和联动社区社会组织(或团体)49个,发展注册志愿者人数8899人,撬动社会慈善资源517.3468万元,开展个案服务260个、小组服务155个、社区服务1.85万人次、探访3397人次,心理咨询及政策咨询2.45万人次,共计为超过7.1万名群众提供服务。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支持17个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新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新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1860张,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力,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全年完成1156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节约了生活成本,提高了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支持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年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2300人次。支持岳阳市、娄底市和常德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备购置,新增床位800张,配置设施设备5台/套。全年共为1824名孤儿提供助学支持,帮助完成学业。对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常德市、益阳市、娄底市6个市级儿童福利服务机构优化提质,支持儿童福利机构 “养治教康社”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2023年共安排85例孤儿到省级定点医院就医,并为173名孤残儿童配发了269件康复辅具。支持新建殡仪馆3个、改扩建殡仪馆1个,支持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3个。通过公开申报、集中评审,全省共支持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24个,有效发挥了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在改善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2.质量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出强调注重质量控制,明确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和设施设备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护理型床位验收合格率为100%,适老化改造验收合格率100%。
3.社会效益:通过实施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和区域综合养老中心新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新增护理型床位,有效提升了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现场和问卷调查,当地群众一致认为护理型床位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一件惠及民生的大事,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高达92%。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达到95%,达到预期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及原因分析。资金整体使用绩效全部达到或超过原定绩效目标。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为:一是资金的执行率还有待提高。主要原因:1.个别项目前期准备不足,项目建设进展较慢。2.部分地区民政部门未与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对接,影响资金拨付。3.部分项目实施周期较长,为跨年度项目,部分项目根据进展情况分批支付款项,因项目未结算和验收尚未支付尾款,影响了预算执行率。二是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原定支持17个,实际支持了24个,超过设定目标的30%。主要原因:经过向社会公开申报,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符合申报支持条件的项目有24个,因此共支持了24个项目。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作对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对接,提前谋划部署,加快分配方案制定;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下达,推动地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执行。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实施单位项目全过程管理意识,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完善土地、环保、林业等手续审批及要素保障,做好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建设条件准备,推动项目尽早开工,资金下达即可投入使用,尽量减少资金结余,完成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效益。三是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按照谁分配、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增强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科学精准设定绩效目标,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加强对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督促,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重大项目和进展较慢、资金执行率较低的地区实施现场督查;开展内部审计监督,组织市县落实好本级全审、下级抽审制度,做到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审计全覆盖,及时发现问题,督查整改,规范资金使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省将把本次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到改善日常管理和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性,不断促进项目决策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步提升。一方面,将此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和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认真研究分析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
按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绩效自评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上级民政财政主管部门,6月底前在省民政厅官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全省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情况。
附件:中央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4月8日
附件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
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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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民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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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省、市、县 民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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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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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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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7261.59 |
15512.37 |
8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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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4276 |
12627 |
8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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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2540.59 |
2440.37 |
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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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445 |
44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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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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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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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分配资金,采用项目法和因素分配法分配资金,严格履行项目申报、审核、评审、集体研究决策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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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下达资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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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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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资金支付流程规范,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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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性 |
严格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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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和资金执行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组织内部审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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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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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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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 2.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福利服务发展;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升机构服务水平。 3.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等提供资助,改善受助孤儿身体状况。 4.支持完善殡葬设施设备,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支持开展一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等群体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在改善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
1. 安排资金4200万元,支持17个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新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安排资金3205万元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2. 安排资金1084万元,支持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等56个市县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安排资金750万元,支持岳阳市康复医院设施建设、娄底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建设和常德市康复医院设备购置,新增床位800张,配置设施设备5台/套。 3. 安排资金1757万元,对已满18周岁在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按每学年1万元进行资助;支持全省6个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社”项目,配置教学、康复、医疗、文体、日用电器等设施设备935台/套;投入资金202万元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提供资金支持。 4. 安排资金685万元支持殡仪馆新改扩建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安排385万元支持24家社会组织在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开展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儿童性教育、儿童健康服务、精神障碍患者社区融入等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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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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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新增数量(个) |
≥1500个 |
186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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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户) |
≥10000户 |
1156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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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 |
≥2000人次 |
230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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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购置设备数量(台套) |
≥4台套 |
5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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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指标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人) |
≥1650人 |
182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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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数量(个) |
≥6个 |
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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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人数(人) |
≥80人 |
8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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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扩建殡仪馆数量(个)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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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数量(个) |
≥17个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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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护理型床位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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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老化改造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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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 |
明显提高 |
明显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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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 |
≥90%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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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孤儿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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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