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索引号:430S00010/2015-9701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 发文日期: 2017-01-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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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民政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厅编制了《湖南省民政厅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民政厅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目》。
二、省民政厅信息内容分类
民政厅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是指民政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8类:
(一) 民政厅机关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 民政厅业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 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情况;
(四) 主要业务的办事程序、办事部门、办事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五) 主要业务工作的进展、完成情况;
(六) 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行政区划调整、地名变更,社会捐赠款物、民政厅本级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
(七) 民政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统计数据;
(八)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省民政厅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民政厅信息公开目录、省民政厅网站相应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请填写《湖南省民政厅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或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将《申请表》提交省民政厅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受理机构将依据申请内容,转相关单位提供信息内容或作出相关处理。
四、省民政厅信息公开场所
(一)湖南省民政厅网站:/
(二)湖南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湖南省民政厅办公楼603室
邮政编码:410008
咨询电话:0731-84502001
电子邮箱:hnsmzt@163.com
五、省民政厅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管理规定
(一)受理机构及时间。
省民政厅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为省民政厅办公室,办公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
联系电话:0731-84502001
传 真:0731-84511557
通信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省民政厅603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08
电子邮箱:hnsmzt@163.com
(二)申请的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填写《湖南省民政厅信息公开申请表》(附表),向省民政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表可在湖南省民政厅网站(/)的“信息公开”功能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中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申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三)申请的递交。
1、在线递交。下载《申请表》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受理机构电子邮箱(hnsmzt@163.com)。
2、信函邮寄。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将《申请表》寄至湖南省民政厅信息申请受理机构(信封左下角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四)申请的处理。
省民政厅申请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进行处理;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信息的查询方式;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省民政厅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单位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五)收费管理。
1、申请人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以电子方式提供的,由申请受理机构免费提供;
2、申请人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以其他方式提供的,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湖南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