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3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5-00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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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6-1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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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31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131号建议的答复
王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综合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教育厅、省妇联、团省委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是健全领办机制。省民政厅高度重视重点建议的办理,召开厅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建立厅领导领办制度,明确由黄东红厅长领办、蒋建华副厅长牵头,厅儿童福利处具体负责。二是制定办理方案。黄东红厅长、蒋建华副厅长分别召开会议,听取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具体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步骤、办理要求、办理目标。三是加强沟通衔接。3月8日,儿童福利处主要负责同志与您见面沟通,听取办理意见建议,3月29日、4月15日又进行了电话沟通。4月19日,黄东红厅长向省人大胡旭晟副主任详细汇报了建议办理情况。5月14日上午,曹忠平书记、蒋建华副厅长召集厅办公室、救助、事务、规财、慈善、法规等处室专门听取儿童福利工作汇报,重点就建议中提到的留守儿童关爱问题集体会商,集中民政资源,合力攻关解决。5月20日,黄东红厅长带领厅办公室、儿童福利处主要负责人等到益阳市与您共同商讨、调研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对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各地各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关于重视儿童服务类社工人才培养方面。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基层儿童队伍建设,在全省1947个乡镇2.9万个村(居)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全省共有社工9万人,其中持证社工2.6万人,每年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轮训一次,培训内容逐步向专业服务、实际操作上拓展;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省教育厅积极优化儿童关爱保护相关专业布局,支持高等院校开办相关专业,全省本科高校共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90个儿童关爱相关专业点,在校生3.8万余人;认定“儿童健康教育与体质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学前教育高端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 7 个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及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培育输送儿童服务专业人才。团省委每年定期举办湖南青年社会工作者专业培训和青少年事务社工骨干培训,动员全省团员青年参加全国社工考试,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湖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统计台账》和《湖南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台账》,实时掌握全省社工人才和机构动态。
二是关于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社工机构方面。全省共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41个,依托孵化基地培育孵化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780家,省民政厅连续三年举办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训,415个机构参训,建立“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协同机制,涌现出了大爱无疆青少年公益发展中心、臸仁社工、邵阳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益阳市关爱儿童协会等优秀社会组织,打造了“宝贝小屋”“幸福布谷来敲门”“萤火虫”行动等品牌项目,在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亲情陪伴、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积极开展“情暖新春 共护未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花种子美育”等主题活动,2023年累计巡查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18余万人次,发放慰问金、物资2445万元,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以及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等儿童自护教育活动1.5万场次。
三是关于切实提高儿童之家的使用效率方面。省民政厅联合15个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24〕2号),鼓励各地积极培育和发展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形式,引导和规范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将品牌项目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有机融合,组织实施“知心屋”、“护童行动”、“童伴妈妈”、“逆风飞翔”等项目,积极引导公益慈善、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亲情陪伴、安全教育、兴趣拓展等服务入驻儿童之家,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基层关爱服务阵地作用。长沙、邵阳等地每年安排福彩公益金项目分批分类对儿童之家进行提质改造,打通儿童服务“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我们虽然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正如您提出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机构建设不强,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留守儿童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关爱服务不够,“儿童之家”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同时将一些地方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固化,我们在推动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过程中,专门设置了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以及儿童之家的建设和管理等相关条款,明确各方职责,共同推动工作开展。2024年5月30日,《若干规定》已经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您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关爱保护机制。推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民政、教育、卫健、团委、妇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分析预警、转介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大数据比对,主动识别困境未成年人,并依法及时进行干预,共同推动“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发挥实效。
二是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健全完善以地市级、县级未保机构、乡镇(街道)未保站、村(社区)儿童之家为主阵地的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网络。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彩票公益金等加大对服务阵地建设和运营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链接和引入专业组织,常态化开展走访核查、监护评估、精准帮扶、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督导检查等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提高服务阵地效能。
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培养。支持具备条件的院校设置儿童关爱相关专业,推动院校与优质福利机构合作建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教集团(联盟),积极面向儿童关爱服务人才开展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技能。继续抓好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轮训,将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培训必修课程,分层分级举办示范儿童主任培训。动员符合条件的基层儿童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和社会工作学历学位教育,并向全省考生免费提供线上培训资源。
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好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持续培育孵化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儿童关爱基金会,通过项目支持、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社会组织专业服务、项目管理、品牌塑造能力。规范、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分领域、分层级的志愿服务培训,持续扩大“雷锋家乡学雷锋”等志愿服务品牌影响力,指导村(社区)从实际需求出发,广泛动员基层志愿服务力量,联动各类社会组织和资源,发展聚焦“一老一小”急难愁盼问题的志服务品牌。推动“组织+队伍+项目”的工作模式和“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协同机制相结合,实现社会组织的规范化运行、队伍的专业化服务、项目的大众化参与,推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民政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