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民生实事二季度落实情况
2022年,省政府继续将“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纳入重点民生实事,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4月,联合省财政厅下发《2022年“城乡低保提标”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湘民发〔2022〕13号),明确提标任务,要求从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并要求将低保金一次性补发到位。各市州均已根据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的相关要求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不低于全省指导标准确定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同时,按提高后的新标准打卡发放低保资金,确保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到位。
截至2022年6月,全省城乡低保共保障178.9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42.9万人,所有县市区全部达到或超过省定城乡低保最低指导标准,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618元/月、 5557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