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公示
2023年,省政府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纳入重点民生实事。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现将全省“城乡低保提标”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二、考核目标:全省各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65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5000元/年。
三、完成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657元/月,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5849元/年。所有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均超过目标任务考核指标,超额完成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特此公示。
监督及举报电话:0731-8450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