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群众“养老钱”,石门法院集中退赔370余万元!
5月27日,石门县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内,10多位老人井然有序地排队进场,执行干警一一核对人员身份信息后,为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受害人集中退赔执行案款。
2008年以来,卢某李某夫妇开始合伙经营商场、饭店等。为解决资金问题,开始找亲友借款融资。2014年,卢某成立了石门县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卢某李某夫妇超越公司经营范围,从短期经营融资担保、借贷对接业务,发展成了以委托投资理财、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名义吸收资金的平台,采取口口相传和广告宣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以支付高额利息、投资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该案涉及的被害人人数众多且大多数为老年人,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考虑到受害群体普遍年龄较大、参与人数众多,从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石门法院执行局对该案案情进行了细致分析,在最短的时间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案件执行中,承办法官通过法院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信息进行查询。经查,发现卢某李某夫妻二人的银行账户内还有大量存款,承办法官当即对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随后,经过一系列繁琐的统计、核算、分配等程序,终于在5月27日前完成了此次退赔工作,共计为290余名案件受害人退赔案款370余万元,其中大多数为老年受害人。
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5月27日当天,石门法院执行局仅邀请了数10位参与退赔的案件受害人做为代表,到现场参加集中退赔大会。退赔结束后,该案承办法官还面对面与到场代表们进行协商,现场答疑解惑,并征求他们对下一步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