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法院重拳打击涉养老集资诈骗
日前,新田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诈骗老年人“养老钱”的案件,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2017年6月,何某某以他人名义登记成立了某养老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并以返利、免费旅游、高利息和投资分红等方式为诱饵向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至2019年11月,何某某以上述公司和项目为依托,吸收公众存款金额373.6万元,造成受害人直接经济损失351.41万元,涉及受害人数达317人。2021年2月,何某某在广州被民警抓获。
法官说法:近年来,诈骗犯罪行为频现。当遇到以提供养老服务、免费旅游、返利等方式吸引大众投资时,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识破这些“披着羊皮的狼”,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向非法集资诈骗大声说“不”!